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-事求人-機關徵才項目明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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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藝術大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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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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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-新北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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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/12/23~114/12/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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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碩士(含)以上學歷。
2.具有中等或國小教師證書,或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優先。
3.需具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。
4.口語表達能力佳、做事細心、有耐心且態度良好。
5.須配合夜間輪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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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統整本中心各項業務資料並提報至教育部。
2.參與執行辦理教育部各項計畫或會議。
3.教育專業課程、雙語教學課程規劃與報部。
4.教育部師資生名額規劃及填報核定。
5.教育學程教務、課務及總務。
6.經費預算編列。
7.中心系統暨網站規劃。
8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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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(國立臺灣藝術大學-師資培育中心)
電子地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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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請至本校人事室/表單下載/教職員聘任用、遷調,下載「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」後依式填寫,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「應徵師資培育中心行政助理職務」,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,以電子郵件傳至awpdv@ntua.edu.tw。
2.另請將「約用人員履歷表」(含自傳,亦請至本校人事室/表單下載/教職員聘任用、遷調自行下載)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(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,並加附中譯本)、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,寄至本校人事室郭先生收,連絡電話(02)2272-2181分機1507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師資培育中心行政幹事職務」姓名及聯絡電話,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(寄)送達本校人事室。逾時恕不受理。
3.薪資:碩士級行政幹事42,226元起薪。
4.試用期:3個月。關說者不予錄取,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,紙本資料亦不退還。擇優通知面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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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

所有電子報的內容均由各機關自行審核後公布本網站,若對徵才內容有疑問請逕洽該徵才機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