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/11/04~110/11/10
1. 具學士(含)以上學位。
2. 大眾傳播相關科系畢業。
3. 可配合輪值晚班。
系所設備管理、空間管理、學士班學務相關事務、〈大觀報〉相關事務、學生展演活動場地事務、交辦臨時事務。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-廣播電視學系(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)
電子地圖
1.請至本校人事室/表單下載/教職員聘任用、遷調,下載「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」後依式填寫,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「應徵廣播電視學系行政助理職務」,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,以電子郵件回傳至alice-liu@ntua.edu.tw。
2.另請將「約用人員履歷表」(含照片及自傳,亦請至本校人事室/表單下載/教職員聘任用、遷調自行下載)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(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,並加附中譯本)及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,寄至本校人事室劉小姐收,連絡電話(02)2272-2181分機1507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廣播電視學系行政助理職務」姓名及聯絡電話,郵寄者以公告截止日之郵戳為憑,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送達本校人事室。
3.本校將於錄取人員報到後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請錄取人員填寫書面同意辦理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,並同意法務部、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;且切結確實無「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」第3點規定不得僱用之情事。
4.試用期:3個月。
5.關說者不予錄取,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,紙本資料亦不退還。
6.擇優通知面試。